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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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怀化市帮扶中心职工医疗互助金和学校大病医疗互助金所需资料说明
      2022-09-01 11:04  


      一、申报怀化市帮扶中心职工医疗互助金

      (一)申报对象:

      加入工会会员的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资料:

      1、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怀化市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原件退还本人)。

      2、医院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原件退还本人)。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签名并写上联系电话)。

      二、申报学校大病医疗互助金

      个人承担住院医疗费自付部分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可申报学校大病医疗互助金。

      (一)申报对象:

      加入工会会员的在职教职工、退休教职工

      (二)申报资料:

      1、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怀化市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复印件)

      2、医院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复印件)


      备注:

      1、申报怀化市帮扶中心医疗互助金需在医院结算凭证之日起90日内申请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权利自动终止,网络医疗互助系统不予受理。

      2、结算单上的时间要与出入院时间一致。

      3、教职工每次住院均可申报怀化市帮扶中心医疗互助金,如教职工住院结算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可同时申报学校大病医疗互助金。


      湖南医药学院工会委员会

      附件【申报怀化市帮扶中心职工医疗互助金和学校大病医疗互助金所需资料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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