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庆杯”教职工乒乓球混合团体赛的
通知
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凝聚力,促进教职工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学校百年校庆,同时为组队参加省教育工会组织的乒乓球混合团体赛选拔运动员,校工会决定举办“校庆杯”首届教职工乒乓球混合团体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委会
组长:罗求实
副组长:周良 刘雪勇
成员:各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及体育艺术学院相关人员。
二、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由分工会组织全员进行选拔赛,选拔出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学校团体赛。
三、比赛时间
2024年4月20日
四、比赛地点
教职工乒乓球馆(品雅轩四楼)
五、比赛方法:
1.本次比赛为乒乓球男女混合团体赛,采用国家现行《乒乓球竞赛规则》。每场比赛的项目依次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女混合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每名队员每场比赛只能出场一次。
2.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阶段:预赛阶段根据分组情况采用分组循环赛,每组4队,取前2名,共8名进入决赛;
决赛阶段:决赛采用上下半区抽签进行交叉比赛。
六、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按团队评奖取前8名,其中,设冠、亚、季军各1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奖金1000元。
七、注意事项
1.每个分工会必须且只能组织一个代表队参赛。每队设领队和教练各1人(均可兼队员),各代表队由男、女队员各3人组成(没有足够男队员的,可由本分工会女队员替代)。
各分工会选拔赛由各分工会自行组织,时间场地选择、比赛规则制定、裁判聘请及比赛组织工作等由各分工会自行联系和决定。校工会可以给校本部每个分工会提供适当的活动组织费支持,每个分工会可以报销最多不超过2000元的活动组织费,活动组织费主要用于选拔赛奖金(获奖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奖金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其中个人项目最高奖奖金不超过300元,团体项目最高奖奖金最高不超过200元;)、外请教练费、裁判费、宣传资料、饮用水等活动实际支出,选拔赛结束后凭选拔赛活动方案、活动通知、签到表、照片、发票等相应资料进行报账。在选拔赛中,各分工会教职工要全员参赛,特别是院领导和对口联系的校领导。
2.参加学校层面预决赛报名表须经各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各分工会必须严格审核本分工会参赛队员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代表队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请各分工会于4月12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钉钉报向满珍。
八、其他事项
1.比赛使用“红双喜”牌三星D40+乒乓球。
2.分组抽签仪式由校工会统一安排。
3.参赛队可于正式比赛前一日到教职工之家乒乓球馆(品雅轩4楼)熟悉比赛场地,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附件:
1.湖南医药学院“校庆杯”教职工乒乓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2.湖南医药学院“校庆杯”教职工乒乓球混合团体赛报名表
湖南医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湖南医药学院
“校庆杯”教职工乒乓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男女混合团体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运动员比赛出场顺序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女混合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每名队员每场比赛只能出场一次。
3、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内每场比赛各队必须打满五盘。小组内的名次按积分多少决定(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若积分相同,则按他们之间相互比赛的成绩决定,先计算积分,再根据需要计算个人比赛场次的盘、局、分的胜负比率,直到算出名次;每组取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采用五盘三胜制。
第一、二阶段每盘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11分制(11分封顶)。
4、球拍必须采用符合国际乒联规定的型号(胶皮有ITTF标识且在国际乒联有最新公示),经过二次加工的胶皮不得参赛。
5、比赛使用“红双喜”牌三星D40+乒乓球。
二、抽签办法:
1、比赛采取抽签分成4个组,每组4队。以2022年教职工乒乓球混合团体赛前四名为种子队,其中第一名为A队种子队、第四名为B队种子队、第三名为C队种子队、第二名为D组种子队,第五至八名抽签分别进入A、B、C、D组,其余参赛队随机抽签进入各组。
2、分组抽签由校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赛场纪律:
1、工会为参赛队员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运动员不得穿白色服装参加比赛,所有人员不得穿硬底鞋进入比赛区,场内严禁吸烟。
2、各参赛队领队、运动员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按照秩序册排定的比赛时间参赛。参赛选手届时未到者作弃权处理,判对方胜(小组赛阶段比分计为2:0)。
3、提倡文明比赛,相互交流,增进友谊。任何人不得在赛场内外起哄吵闹或辱骂裁判和对方人员。如出现上述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组委会将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罚,并追究分工会负责人的责任。
四、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领队要严格审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代表队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对运动员资格有疑议的,在公示期1周内向组委会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2、各分工会必须严格遵守赛程安排和赛场纪律,服从裁判的裁决。若对裁判的裁决有争议,可通过领队或教练向裁判长反映,由裁判长裁决;仍有异议,则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
3、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比赛组委会
附件2:
湖南医药学院
“校庆杯”首届教职工乒乓球混合团体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名称:
分工会主席签名:
人员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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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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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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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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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